奉辞罚罪的成语故事

拼音fèng cí fá zuì
基本解释奉:敬受;罚:处罚,惩罚。遵奉严正之辞讨伐有罪者。
出处《尚书·大禹谟》:“肆予以尔众士,奉辞伐罪。”蔡沈集传:“奉帝之辞,罚苗之罪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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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与(奉辞罚罪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成语 | 历史出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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闳意妙指 | 清·龚自珍《六经正名》:“《孝经》者,曾子以后,支流苗裔之书,平易泛滥,无大疵,无闳意妙指,如置之二戴所录中,与《坊记》、《缁衣》、《孔子闲居》、《曾子天圆》比,非《中庸》、《祭义》、《礼运》之伦也。” |
各人自扫门前雪,休管他人瓦上霜 | 明·沈璟《义侠记·除凶》:“他自要去送性命,干俺甚事,各人自扫门前雪,休管他人瓦上霜。” |
节用裕民 | 荀况《荀子 富国》:“足国之道,节用裕民,而善臧其余。” |
同病相怜 | 汉 赵晔《吴越春秋 阖闾内传》:“子不闻《河上歌》乎?同病相怜,同忧相救。” |
逢人只说三分话 | 宋·朱熹《朱子语类》第21卷:“如今俗语云,逢人只说三分话,只此便是不忠。” |
存而不议 | 唐·独孤及《仙掌铭并序》:“后代揭厉于玄踪者,聆其风而骇之,或谓诙诡不经,存而不议。” |
暮史朝经 | 元·无名氏《刘弘嫁婢》第三折:“小圣在生之日,萤窗雪案,暮史朝经。” |
绳锯木断 | 宋 罗大经《鹤林玉露》第十卷:“一日一钱,千日一千,绳锯木断,水滴石穿。” |
不三不四 | 明 凌濛初《二刻拍案惊奇》第五卷:“可见元宵之夜,趁着喧闹丛中干那不三不四勾当的,不一而足。” |
有血有肉 | 秦牧《艺海拾贝 核心》:“但是总觉得那种思想交锋并不是有声有色,有血有肉,语言独特,激动人心的。” |